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54号),经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我厅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确定“十四五”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立项项目184项,现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细则》,强化对本单位教材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经费、人员等条件保障,支持项目团队开展教材研究和编写,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教材建设任务。各项目团队要结合“双高”建设、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融合;突出类型特色,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材内容,发挥教材建设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积极作用。
二、获立项的规划教材应于1年内完成编写(修订)、校内审核、正式出版。我厅将对正式出版的教材进行统一审核(送审要求另行通知)。通过自治区审核的教材纳入“十四五”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目录,公开发布;未通过审核的教材需限期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若仍达不到通过标准,将取消规划教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