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豫燃专班〔202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燃气安全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将燃气安全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列入本地、本学校、本单位安全工作重要事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推动燃气安全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学校、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燃气安全教育宣传。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燃气安全教育进校园,通过微信、微博、官网等媒体,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增加安全用气常识,提高安全用气能力。要借助典型燃气事故案例,强化燃气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用气意识。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