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评选已结束。根据展示方案,经专家评审,确定了评选结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6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电子信箱:yishuchutwo@moe.edu.cn
附件: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
2.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
3.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
4.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