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2〕22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更好应对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高校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做好2022年度春季学期后续教育教学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学生学业,特别是毕业生毕业就业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工作
各高校要结合前一阶段教学运行实际状况,根据目前防控形势及校园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考试考核、毕业答辩、评议评奖等各环节工作,对于新制定出台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论证、全面沟通、健全完善,有效保障线上教学质量,严谨规范开展线上考试,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二、及时精准发布提示信息
各高校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畅通传达渠道,将课程学习、考试答辩、缓考补考、毕业离校等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标准要求等信息及时精准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学生,避免因沟通不畅影响学分获取、学业评价等学生关注的权益,进而引发矛盾舆情。
三、积极稳妥处理特殊情况
各高校要充分考虑到部分课程因教学进程调整、考核方式变化、考试时间延后以及其他规则变化可能给部分学生学习、毕业、升学、就业带来的影响,发挥院系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积极稳妥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和特殊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合理诉求,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
各高校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合理安排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教职员工教育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的独特优势,在本学期后续阶段,做好运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尽最大可能科学精准、高效稳妥地处理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特别是毕业生顺利毕业就业做出更大贡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