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生力军作用,推动高校协同创新深度融入“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36号)和《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教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会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相关研究院组织开展了2022年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现对2022年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拟立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牵头单位及协同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6月8日至6月14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书面向省教育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省教育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电话:0551-62831845
通信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科研处(邮编:230061)
安徽省教育厅
附件:2022年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项目拟立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