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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1 11:40:08作者:来源:

  

  为切实做好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工作,规范申报、评审流程,特进行相关政策解读。

  

  一、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级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审周期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四)名额分配

  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数等因素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要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由省级主管部门将中职国家奖学金预算和名额按照程序下达至中等职业学校。

  (五)荣誉证书

  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所在学校应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中职国家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中职国家奖学金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哪些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已毕业学生不可以申请。

  2.成绩表现等要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以内(含5%),但达到30%以内(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前30%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 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三、评审机构、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评审机构有哪些组成?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成立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全省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意见。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组,行使评审委员会职责,分别负责教育部门所属中职学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技工院校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包括哪些?

  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

  1.召开预备会。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2. 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3.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后,形成评审报告。

  4. 上报评审材料。评审报告经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上报教育部审批。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如何申报?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由各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要求,综合考量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评审后确定学生名单,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将初评结果按照隶属关系报同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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