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2023年度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遴选并支持20所左右中小学校打造成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形成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当地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中华文化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坚实基础。
二、遴选范围
全区各市县具有一定办学规模,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条件和基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富有成效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