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职函〔2022〕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学校参加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一)教育部遴选的15所试点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
(二)除上述15所院校外,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职业院校可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1-3所参加试点。
1. 2019年以来省教育厅认定的“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
2. 2020年中央电化教育馆认定的“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
3. 受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委托,承担全国信息化建设相关重要工作的职业院校。
二、试点内容
(一)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拓展智慧职教资源存量,进一步开展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向国家智慧职教平台提供优质在线教育课程。
(二)加强平台资源应用。在抗击疫情、课程教学、教师培训、辅导答疑、课后服务等工作中,广泛使用国家智慧职教平台提供的优质资源。
(三)拓展应用场景。加快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智慧图书馆等建设,打造在线学校空间,拓展智慧化应用场景。
(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服务学生学、教师教、学校管的全过程,开展精准评价、诊断、改进,推动教学方法革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五)提高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校本数据中心,涵盖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业设置、课程开设、学生信息、教师信息、企业信息等基础数据,打造学校管理、教育分析评估的综合平台。教育管理相关数据要与教育部职业院校数据中心做好对接,确保接入教育部数据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教育部遴选的15所职业院校请于6月7日前将试点学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材料(盖章扫描pdf版和Word版,下同)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此次新申报试点的职业院校请于6月7日前将教育部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申报基础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
(三)省教育厅推荐名单确定后,所有参与试点职业院校于 6月10日前联系教育部信息中心,做好与教育部职业院校数据中台的接入工作(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贾琳,010-66092069,分机号810)。6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试点学校工作进展,工作进展包括:试点进展,数据中台对接情况,存在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11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试点学校工作总结。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邓志辉、万炜,电话:025-83335623。报送材料邮箱:jszjxxh@126.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