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法函〔202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5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
三、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不断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地各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 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各地各校要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 将宪法教育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宪法法治教育活动,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反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二)继续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
各地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相结合,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确保本地本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50%,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期以及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各设区市、各高校“宪法卫士”活动参与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各地各校“宪法卫士”活动参与情况亦将作为高质量考核依法治校指标的重要参考和2022年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重要评价依据。
(三)继续办好“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 积极参加普法网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中旬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可以按照普法网公布的活动细则,推荐本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的优秀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于10月中旬提供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遴选选手的参考。
2. 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2022年9月3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分别遴选出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名。各高校要遴选优秀选手积极参加普法网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省教育厅将依托普法网网上遴选情况、省级预赛、学校“宪法卫士”参与情况等,确定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省级决赛拟于10月中下旬举行,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2022年12月上旬,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通过现场和网络直播同步组织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省将设分会场,各地应积极组织学校通过网络同步参与活动。
(五)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普法网将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让师生及时了解、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征集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后续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活动组委会,加强统筹协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具体方案,抓紧部署实施,鼓励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活动。要加强与司法、检察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各地各校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三)创新宣传方式。各地各校要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形式和途径,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内容和方式。鼓励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报道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学习成果,全面动态展示江苏教育风采。
请各地各校于2022年12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3年工作建议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电子邮箱:liy@ec.js.edu.cn。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