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一、综合
全省[1]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296所,比上年减少34所,下降0.22%;各级各类教育在校生8477099人,比上年增加157926人,增长1.90%;专任教师543279人,比上年增加17368人,增长3.30%。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8226所,比上年增加22所,增长0.27%。学前教育入园[2]幼儿418438人;在园幼儿[3]1373463人,比上年减少39963人,下降2.83%。
幼儿园教职工180389人,比上年增加1572人,增长0.88%;专任教师101036人,比上年增加2760人,增长2.81%。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205所,招生901620人,在校生4168738人,专任教师289321人。
1.小学
全省共有小学4559所,比上年减少51所,下降1.11%。招生488589人,比上年减少25557人,下降4.97%;在校生2964036人,比上年增加72017人,增长2.49%;毕业生413751人,比上年增加15646人,增长3.93%。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4]99.94%。
小学教职工[5](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179824人,比上年增加6546人,增长3.78%;专任教师185039人,比上年增加7955人,增长4.4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6]99.98%。
小学总班数76479个,比上年增加2368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765个,比上年减少847个,占总班数的比例1.0%,比上年下降1.18%;无66人以上的超大班。
2.初中
全省共有初级中学1646所,比上年增加5所,增长0.30%。招生413031人,比上年增加13264人,增长3.32%;在校生1204702人,比上年增加36397人,增长3.12%;毕业生373816人,比上年增加19936人,增长5.6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7]104.95%。
初中教职工119633人,比上年增加2319人,增长1.98%;专任教师104282人,比上年增加3172人,增长3.14%。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6%,比上年下降0.01%。
初中总班数26727个,比上年增加1068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132个,比上年减少102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49%,比上年下降0.42%;无66人以上的超大班。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402349人。其中,在小学就读302063人,在初中就读100286人。
四、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7所,比上年增加7所,增长10.00%。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733人,比上年增加119人,增长7.37%。
招收各种形式[9]的特殊教育学生2867人,比上年减少318人,下降9.98%;在校生19357人,比上年减少4人,下降0.02%;毕业生3243人,比上年增加87人,增长2.76%。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10]共有学校676所,比上年减少18所,下降2.59%;招生330550人,比上年增加10961人,增长3.43%;在校生947416人,比上年增加13181人,增长1.41%。
1.普通高中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453所,比上年减少11所,下降2.37%;招生226178人,比上年增加13630人,增长6.41%;在校生650421人,比上年减少4027人,下降0.62%;毕业生230361人,比上年减少10957人,下降4.54%。
普通高中教职工87850人,比上年增加892人,增长1.03%;专任教师56934人,比上年减少290人,下降0.5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95%,比上年下降0.46%。
2.中等职业教育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11]学校223所,比上年减少7所,下降3.04%。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7所,比上年减少4所,下降12.90%;职业高中193所,比上年减少3所,下降1.53%;成人中等专业学校3所,与上年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04372人,比上年减少2669人,下降2.49%。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26138人,比上年减少1522人,下降5.50%;职业高中学校招生78206人,比上年减少1074人,下降1.35%;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28人,比上年减少73人,下降72.28%。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96995人,比上年增加17208人,增长6.15%。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77580人,比上年增加7180人,增长10.20%;职业高中学校在校生219205人,比上年增加10144人,增长4.85%;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210人,比上年减少116人,下降35.58%。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71322人,比上年减少2619人,下降3.54%。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6743人,比上年减少508人,下降2.94%;职业高中毕业生54445人,比上年减少2143人,下降3.79%;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34人,比上年增加32人,增长31.37%。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工20961人,比上年增加1220人,增长6.18%。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2799人,比上年增加133人,增长4.99%;职业高中教职工18031人,比上年增加1135人,增长6.72%;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131人,比上年减少48人,下降26.8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16118人,比上年增加928人,增长6.11%。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1833人,比上年减少20人,下降1.08%;职业高中专任教师14205人,比上年增加989人,增长7.48%;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80人,比上年减少41人,下降33.88%。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各类高等教育学校111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长0.91%。其中,普通高等学校97所,比上年增加1所。成人高等学校14所。普通本科院校57所,与上年持平。高职(专科)院校40所,比上年增加1所。全省共有培养研究生机构50个,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8个,科研机构22个。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12]1980471人,比上年增加76040人,增长3.99%。
全省研究生招生[13]62770人,比上年增加3729人,增长6.32%。其中,招收博士生6331人,比上年增加650人;招收硕士生56439人,比上年增加3079人。在学研究生185421人,比上年增加19510人,增长11.76%。其中,在学博士生26951人,比上年增加2065人;在学硕士生158470人,比上年增加17445人。毕业研究生40759人,比上年增加3371人。其中,毕业博士生3225人,毕业硕士生37534人。
普通本专科招生373295人,比上年减少14655人,下降3.78%;在校生1283340人,比上年增加73292人,增长6.06%;毕业生291873人,比上年增加225人,增长0.08%。
成人本专科招生98728人,比上年减少2569人,下降2.54%;在校生223466人,比上年增加5267人,增长2.41%;毕业生86572人,比上年增加12665人,增长17.14%。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11948人,比上年增加1818人,增长1.65%;专任教师76277人,比上年增加2841人,增长3.87%。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2049人,比上年减少332人;专任教师1187人,比上年减少119人。
七、民办教育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4383所,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28.65%,比上年减少68所,下降1.53%。在校生1612994人,比上年增加33192人,增长2.10%。其中:
民办幼儿园3851所,比上年减少62所,下降1.58%。在园幼儿673881人,比上年减少26950人,下降3.85%。
民办特殊教育学校9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长12.50%。在校生672人,比上年增加36人,增长5.66%。
民办普通小学228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长0.44%。在校生273508人,比上年增加14885人,增长5.76%。
民办普通初中100所,比上年减少5所,下降4.76%。在校生170659人,比上年增加8488人,增长5.23%。
民办普通高中87所,与上年持平。在校生74082人,比上年增加2535人,增长3.54%。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75所,比上年减少4所,下降5.06%。在校生80912人,比上年增加8986人,增长12.49%。
民办高等学校33所(含独立学院10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长3.13%。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38629人,比上年增加29230人,增长9.45%。在学研究生651人,比上年增加154人,增长30.99%。
注释:
[1] 报告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2019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对学前教育入园幼儿指标进行修订,入园(班)人数是指首次进入学前教育的幼儿人数。
[3]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4]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5] 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 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8]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 含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
[10]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1]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含技工学校。
[12] 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1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在校生指标内涵发生变化,增加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数据。
(责任编辑:周雨曦审核:刁巧燕)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tongjinianjian/202206/11/20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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