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1〕3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质增效建设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科〔2021〕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增补“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提质增效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22〕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组织了“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提质增效建设计划项目评审认定工作,现将专家评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6月14日至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与处理。
联系电话:0351-8723353
通讯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1926房间,邮编:030024
附件:“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提质增效建设计划增补项目专家评审认定结果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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