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教体局高度重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全力优化义务教育结构,全面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坚持高位推动,下好“先手棋”。在商丘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专班领导下,商丘市教体局将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多次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座谈会、推进会,调度部署工作。各级政府建立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专班,高位统筹协调。通过政府购买、内部挖潜、民转公等“十个一批”方式方法,完成5%的目标任务。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进度,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形式对任务县、市(区)先后开展3轮次督导,印发3期工作情况专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全面优化布局,出好“组合拳”。计划通过新建学校44所,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14所,新增学位9.58万个,加大学校供给。通过管理互通、师资共享、质量共进、文化共建等措施,深化集团化办学,扩充优质资源。推进县管校聘,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薄弱学校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开展专项治理,打好“攻坚战”。严查违规审批学校。组织开展违规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大排查,对违规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按规范要求整改前一律不允许注册机构代码,并停止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各县区制定“公参民”学校治理工作方案,全市6所“公参民”学校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策”有序推进。有序清理不规范使用公有资源,已完成清退在民办学校任教公办教师366名。清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规范名称,全市370所校名不规范的学校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学校班子成员与行政决策机构双向交叉任职,推进党建工作内容进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地位作用、经费保障等要求,加快党的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党组织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86所。
加强风险防控,绷好“安全弦”。编制《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资料汇编》,下发至各县区,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县区组织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一县一案”“一校一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全面评估风险隐患,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完善应急机制和处置机制,明确风险防控预案措施。
(商丘市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