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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01:12:28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2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1),对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和用人评价改革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为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实施方案》是我省第一份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得准、落得稳、落得好。

  二、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学习培训

  各单位要制定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的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详细安排部署。要抓好学习研讨,通过专门会议、党委理论学习、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全面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精神要义和政策内涵;要抓好培训辅导,要尽快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培训要实现系统内外相关人群、学校干部教师全覆盖,做到应学尽学、应训尽训。

  三、聚焦堵点难点,全面清理规范

  各单位要全面对标对表《实施方案》,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聚焦堵点难点,特别是对照禁止事项负面清单(见附件2),全面清理现行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考核、评估、评审、评优、奖惩等文件,凡是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规定做法,都要坚决改过来,做到令行禁止。

  四、开展试点探索,发挥引领作用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探索,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经验,争取在试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省教育厅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交流会等,推广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五、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加大对改革政策和科学教育理念的宣传解读力度,增进社会共识,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和人才观。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骨干教师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树立和宣传,提高社会传播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改革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讲深讲透。注重把握舆论导向,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及时解疑释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六、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积极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协调地方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合力,加快推进《实施方案》的各项部署落实落地。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联系人:顾哲;夏青

  电话:0371-69691250;0371-69691852

  

  附件: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2〕13号)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负面清单

  2022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6-20/2471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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