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教督委办〔2020〕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青岛市、淄博市、东营市、滨州市申请,经初步审核,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8日对以下县(市、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
青岛市:城阳区、崂山区
淄博市:高青县
东营市:广饶县、利津县
滨州市:邹平市
督导评估期间,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31-51793750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048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