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体艺〔2022〕8号
各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燕山教委、燕山卫生健康委、燕山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财政审计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国卫医发〔2021〕29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共同对《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京教体美〔2008〕12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