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做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刘刚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吕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平萍主持新闻发布会
6月27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做主发布,介绍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刘刚,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吕冰等围绕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平萍主持。
毛杰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征三个方面介绍了我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毛杰指出,高考综合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经过多轮建设,我省于2021年通过了教育部基础条件评估,被中央确定为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我省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5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我省省情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从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须选择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为再选科目,考生须从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合格性考试在相应科目必修模块课程结束后进行。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当年有效。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三是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中语文、数学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我省2025年、2026年仍延续现行计分办法,自2027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总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使用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自2025年起,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四是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坚持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统一高考招生的渠道。进一步完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
会上,就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是否也面临着新的调整等问题,毛杰指出,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主要面临三个变化:一是实行选课走班教学。学校将根据学生选课需求,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加大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套等方面统筹力度,为走班教学提供保障。探索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二是实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学校将开设覆盖三个年级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并纳入必修内容。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学业发展、选课选考、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全面认识自我、学会选择、做好自我成长规划,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三是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采用写实记录的方法,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普通高中学校利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刘刚就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面有什么变化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他指出,改革后的招生录取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招生计划方面。在豫招生院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并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将汇总整理各在豫招生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时提供考生参考。志愿设置方面。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后,以一所学校加一个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了专业或专业组,不再进行专业调剂。考生在选考科目与专业组相符的前提下,可以先选择院校专业组,再在专业组下选择自己喜爱的若干专业。既可选择同一所高校不同专业组,也可选择不同高校的相同专业组,更好地满足考生的专业选择和职业规划需要。批次设置方面。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进一步扩大考生的选择范围,不以批次把学校分层、把学生分类。投档录取方面。在“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下,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吕冰就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他指出,新高考“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下,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模式下,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新闻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