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2022年2月21日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河北省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职成〔2022〕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和规范全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工作方案》,在充分征求有关厅局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包括4个方面。
一是指导思想。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对支撑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提高有关部门和职业院校的责任意识和站位,切实把实习作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下大力气安排设计,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
二是责任分工。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的监督管理、抽查调查和依法惩戒工作。教育部门要建设所属院校的省、市、县(市、区)、校四级实习工作管理平台,完善职业教育考核指标体系,把实习工作列为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内容。工信部门要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等积极参与实习。财政部门要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统筹考虑学生实习安全保障相关支出和学费水平,科学合理确定生均拨款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实习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国资部门要指导支持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积极规范参与职业学校实习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有实习违规行为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按规定进行失信联合惩戒。银保监会要依法监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工作步骤。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召开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会议;职业学校开展实习管理工作自查,规范实习管理相关文件、梳理实习管理工作程序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公布实习监督咨询电话,并建立台账;教育部门启动建设省级实习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
四是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沟通配合。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实现实习登记备案、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职业学校要主动适应前沿技术与实习深度融合新趋势,严格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新要求。
三、出台意义
《工作方案》结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实际,明确了指导思想,细化了职责分工,提出了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对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安全,提高实习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政策文件: 河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