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学位办〔2021〕30号)和我省有关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管理相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于2022年6月22日至24日对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了现场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增列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新增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的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财务管理、工程造价、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共10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现对专家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28-86117206;通讯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12-19室,邮政编码:610041;邮箱:scxwb001@163.com。
公示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6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