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学前教育实验区立项名单并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9号),2021年省教育厅立项了46个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包括21个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项目实验区、25个岭南幼儿园自主游戏项目实验区),试点期为3年。
为全面了解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阶段性工作进展与成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2022年3-5月期间,省教育厅组织省教育研究院、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线上答辩等方式,对各实验区进行阶段性检查。现将阶段性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6月29日至7月7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省教育厅将对个人和单位信息和反映情况信息严格保密。
广东省教育厅:延星,电话:020-37627010。传真:020-37627986。
附件: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项目)和(岭南幼儿园自主游戏项目)阶段性检查结果.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