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5:05:10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190号)和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师生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尊崇宪法,从我做起。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周年为主要内容,着力培养和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围绕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师生思想实际,或畅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或讴歌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案例,或总结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工作经验,或讲述法治护佑青少年学生健康发展的成长故事。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要求观点正确,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思想性、启迪性、可读性强。

  3.文章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套改,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如因抄袭、盗用他人作品等情况产生著作权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对征文拥有编辑、展览展示、刊登发布、结集出版的权利。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文章字数要求,原则上中小学生以500-1500字为宜,高校学生以1500-3000字为宜,教职工以3000字左右为宜。作者原则上为1人,合著作者最多不超过2人。

  5.标题一律用三号黑体,作者、单位名称、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小标题加粗,段首空两字,行距设定为1.5倍。

  三、报送数量

  1.各省辖市报送不超过20篇,济源示范区不超过10篇,直管县(市)不超过8篇,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5篇。

  2.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每校不超过10篇,其它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8篇,高职高专院校每校不超过5篇。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要将开展征文活动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作为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推进师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认真遴选,确保取得学习宣传实效。

  2.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填写《征文报送汇总表》(附件),于8月26日前将汇总表连同征文作品一并通过邮政EMS方式邮寄至:郑州市惠济区月湖南路17号1号楼《河南教育》(高教)编辑部,收件人:李达,联系电话:0371-6631225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ngwenzf@shuren100.com,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宪法讲宪法征文”字样,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3.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王宇浩0371-69691272。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征文报送汇总表

  2022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7-11/248457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