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5:01:42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能力,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服务新形态,按照《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课题办”)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度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要求

  研究重点围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课题申请人在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2年度课题选题方向(见附件1)内确定选题并自拟课题名称。

  三、申报资格及名额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信息技术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信息技术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

  (五)本年度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如下:每个省辖市申报不超过15个课题,每个省直管县(市)、厅直属实验学校申报不超过5个课题。

  四、课题管理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负责辖区内的课题报送,省课题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课题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三)报送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能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四)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课题办批准。

  (五)课题主持人至少在CN刊物发表一篇署名为第一作者的研究论文,论文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联,同时注明“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立项号”。

  五、材料上报

  本年度课题继续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管理平台(https://www.hncet.cn/p1/jyxxjs.html,以下简称平台)为本次课题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一)平台将于2022年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18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课题申请人可从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

  (二)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申报书》。在“所在单位公章”处加盖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以PDF格式提交到平台上。

  (三)市级课题管理员在2022年9月1日9时至9月3日18时完成线上审核工作,把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在平台上提交至省级课题办;无需在《申请书》上加盖市级管理单位公章。在平台上提交给省课题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四)市级课题管理单位请在2022年9月5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原始纸质材料邮寄至省课题办。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号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邮编:450003;收件人:刘伟锋,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附件:1.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2年度课题选题方向

  2.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7-06/24820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