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线路租用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7月20日下午16: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鼓屏路162号410室),联系人:郑颖清,电话0591-87091399。
一、询价人: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线路租用服务
2.项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3.采购内容:福建省教育厅机房至CERNET福州大学主节点专线线路租用服务(包括线路的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等),为教育部视频会议、电子政务和教育部三通平台等重大教育信息化应用提供网络保障。
4.技术指标:
(1)接入方式:OTN
(2)速率:线路速率不低于1Gbps
(3)线路双向时延≤10ms
(4)线路技术参数:可用率指标不低于99.9%,单条端到端电路误码率≤10-7,封包成功不低于99.999%,抖动不高于2ms。
(5)每条电路从局端开始全程端到端1+1主备保护,50ms保护倒换,单条端到端电路故障率≤3次/年。
(6)提供全面线路维护方案和线路连接的网络拓扑结构。
5.服务要求
(1)投标人有专业维护队伍提供维护保障,确保线路及设备正常稳定运行,提供7×24小时服务,对专线线路通信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并做好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2)投标人对所需线路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线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24小时。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故障分析报告。
(3)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重要时段的特殊保障和带宽临时扩容。投标人如需中断客户线路,应提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经协商同意后实施,并不能影响客户的正常业务。
6.完工期及服务期
(1)完工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安装和交付。
(2)服务期:两年(2022年8月-2024年8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各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能够确保裸光纤/电路的维护及故障处理能力和及时性要求。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为报价单位本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并承诺在报价过程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均应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四、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价时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服务承诺函等相关文件供询价人审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独密封的唯一报价(格式见下表)。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线路租用服务项目报价表
总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 |
大写: | 总报价为每年度线路租用费用,本项目执行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中,采购人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小写: | |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
3.本次报价为一年的报价,中标人应承诺免收安装费、迁移费、服务费以及其他的一次性费用等。期间如遇用户需求变化,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新的资费。
五、其他
1.此项目最高限价为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情况下,选择注册时间早的单位;若再相同,选择注册资金多的单位,若均相同,将通过随机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注:在规定的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活动结束,我单位将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3.验收方式。专用工作网络畅通,中标人提供线路测试报告。速率、时延等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并通过主备线路切换测试。
4.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当年线路租用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成交金额的100%。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当提供等额发票和当月线路测试报告,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
5.参加报价的单位均视为承诺提供满足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资料,若因资料不全或失误,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6.此次询价相关事宜统一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告栏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