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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沈阳严查这些行为!

发布时间:2022-07-15 14:37:52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7月8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2年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及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重点

  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

  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开展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抽查巡查,加强培训价格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严格管控培训广告。

  严防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严防发生学生伤害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

  严禁中小学校为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员)有偿补课。

  处理办法

  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凡查实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责令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学费,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责令停业整改,年度检查不得赋予“合格”等次。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每查实1起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行为,在机构办学档案中记录1次负面行为,在年度检查中扣除相应分数,并公开曝光。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

  安全防疫要求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开曝光。安全隐患严重的,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凡查实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视情节对涉事教师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取消教师资格。违规补课教师所在学校,取消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要紧紧围绕落实暑期专项治理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责任、宣传教育、查处监督、评价考核等五个方面绝不放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巩固“双减”工作成果。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jyzx/zxlb/202207/t20220711_4612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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