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辽委教办〔2022〕21号)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了劳动教育示范校遴选工作。通过学校自主申报、市级初评推荐,高校、省直属学校直接申报的工作程序,经专家工作组评议、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首批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7月17日前以电话、邮箱举报等方式向省委教育工委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邮箱举报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86909824
电子邮箱:zxxxdjgzc.sjyt@ln.gov.cn
附件:辽宁省首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遴选结果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