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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本科专业评估结果及下达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4:43:11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黔教函〔2022〕68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2021年12月以来我厅对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制药工程3个本科专业开展了专业评估工作。

  根据各高校填报的数据及支撑材料,综合各专家组定性打分和系统定量评分得出我省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制药工程3个本科专业的排名(详见附件)。物联网工程专业排名前三的高校为:贵州师范学院、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排名前三的高校为: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制药工程专业排名前三的高校为:贵州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遵义医科大学。

  现将本次专业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对各参评专业排名前三的高校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排名第一奖励40万元,排名第二奖励30万元,排名第三奖励20万元,总奖励资金270万元。

  现将奖励资金下达各有关高校,请按相关规定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附件:贵州省2021年本科专业评估结果及奖励资金分配表.xlsx

  省教育厅

  2022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7/t20220711_75496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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