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厅开展了我省2022年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项目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7月6日—7月12日
二、有关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厅高教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 谢思齐
电话:0851-84397865
电子邮箱:gzsjytxsq@163.com
附件:2022年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项目评审结果.xls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