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业务视频培训会议。本次培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入了评估验收实施阶段。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杨红琼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杨红琼指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有严格的国家统一标准,要求高,程序规范。本次会议是全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起点,各州市县区要深刻领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职责,强化保障,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摸清家底,精准施策,全面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认真学习,掌握标准,深入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各项工作。要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安排,根据省教育厅实地督导和综合分析反馈的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早做好工作部署,为顺利通过省级检查和国家督导评估打下坚实基础。各州市人民政府要优先保障本年度需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的县市区,做好政策保障;教育行政管理和督导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市区认真摸排、弄清家底,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分步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确保到2025年底全省34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提前科学规划学校校点布局和规模;教育行政部门要清家底、强管理、提质量,督导部门要健全监测机制,加强督促指导。乡镇中心学校要摸排辖区内各学校的情况,制定责任到人的“一校一策”整改方案和措施。参加培训的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各项指标,熟悉评估程序。
会议对办学规模、师资配备、教学辅助用房、大班额、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学业水平达标率等影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业务培训。
会议在省教育厅设主会场,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设分会场。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和处室负责人,各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及分管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县级直属学校校长、乡镇中学及中心学校校长等参加会议。
来源: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