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通知》,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四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5日至11日止。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联系电话:020-37627607,电子邮箱:sxzz@gdedu.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第四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