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已完成全区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设立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412项,其中重点课题174项、一般课题238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经费
所有课题研究经费自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诺的经费支持,请予以保障。建议获批立项为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1万元,建议获批立项为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0.5万元。
二、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延期。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所有课题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此外,获批立项的重点
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所有获批立项的课题均需提交1份不少于10000字的教育评价改革专题研究报告。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注明或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管理
本专项课题依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要求进行管理,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归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宣传和转化。课题研究相关表格可登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查看(网址:http://ghkt.jyt.gxzf.gov.cn)。
请获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及时登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信息系统(即官方网站首页左下方“课题申报与管理系统”)确认课题状态并积极准备开题事宜。申报时未提交含有所在单位签章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扫描件的课题负责人,请在课题开题之前补传。请所在单位属于基础教育系统的课题负责人,及时加入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工作群(试点项目QQ群号:798391661,非试点项目QQ群号:674271052),以便及时接收课题管理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1—5815396;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1709办公室。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立项名单(共412项)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