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经带领执法检查组,对自治区教育厅学习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峰汇报了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一行听取教育厅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汇报,与教育厅班子成员进行座谈交流,现场查阅了《条例》实施情况有关资料,征求了进一步完善《条例》的建议。
近年来,全区教育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及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不懈抓学习、抓教育、抓宣传、抓创建、抓阵地,深刻领会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凝聚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共识,切实维护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的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下一步,全区教育系统将进一步深化学习、广泛宣传,努力在落实《条例》上走在前、作表率,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续写民族团结新篇章、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水平,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教育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杨玉经对教育厅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教育系统思想认识到位、贯彻执行有效、协同配合有力、宣传教育扎实、示范引领显著。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健全落实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广泛开展争优创先专题活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促进各族学生共居共学共乐、交流交往交融。要强化宣传研究阐释,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大普法宣讲力度,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贡献教育力量。
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组成员,教育工委、教育厅在家厅级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