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本科高等学校:
为强化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以下简称“双特”)建设过程管理、加强绩效监控,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豫教高〔2019〕178号)和《关于公布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20〕419号)要求,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双特”2021年度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0年立项建设的9所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8所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41个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学科(群)(包括A类学科16个,B类学科19个,C类学科6个)。
二、评价内容
1.主要评价内容。包括特色骨干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围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一流师资队伍、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强化社会服务能力、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学科影响力竞争力等方面,分别对照《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规划》《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建设规划》,重点对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群)在评价周期内的规划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深入挖掘建设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标志性建设成果成效。
2.评价方式方法。相关数据通过网上平台填报,各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需要登陆“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成效监测平台”,按照平台填报说明要求完整填报基本数据信息,并上传要求的支撑材料。
三、评价工作安排
2021年度“双特”建设成效评价采取建设学科(群)自评、建设高校对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自评,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
1.学校自评。建设高校根据建设规划全面开展自评,通过平台填写《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进展简况表》(见附件1,仅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填报)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建设进展简况表》(见附件2)。
2.评价评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委托相关机构、专家,对各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群)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综合提出年度评价意见。
3.评价反馈。各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根据评价反馈意见,对照问题,认真整改提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高度重视。各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梳理总结建设进展,通过平台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评价结果将作为建设期满验收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2.准确高效。各高校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通过网上平台打印生成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进展简况表》《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建设进展简况表》(纸质版各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并将简况表Word和pdf(需包含扫描的签字盖章页)电子版发送至baiweitao@haedu.gov.cn邮箱。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白威涛,卢兴光;
联系电话:0371-69691033,0371-66080653;
纸质材料报送或邮寄地址:郑州轻工业大学东风校区办公楼416房间(图书馆南),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电话:0371-66080653,如需邮寄材料,请务必使用邮政EMS)。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