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2020〕326号)精神,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2022年各有关本科高校申报的临床教学基地进行了审定,本次共认定附属医院4所(附件1),教学医院12所(附件2),实习医院20所(附件3),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高校在教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要给予附属医院实质性支持,加强对其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估和检查,保障附属医院教学人员在高校的学习、科研及参加学术活动等权利。附属医院要强化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建立健全临床带教工作激励机制,每年将不少于1%的业务收入用于教学和学科专业建设;要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稳定教学管理队伍,围绕人才培养整合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不断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