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以来,庐江县教育体育局联合镇、村、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夯实校外培训市场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
本次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堵漏洞、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以下4个方面:
整治违规办学资质。对校外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育文化(咨询、科技等)公司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以游学、研学、夏令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是否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学科类培训,是否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是否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对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一律责令停止办学,予以取缔。对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资质不健全的,责令机构停止办学。
整治安全健康隐患。对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测扫戴”、消杀不规范、台账不健全等疫防工作要求予以现场指正,责令其立即改正到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不留安全死角。
整治违规培训内容。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按照国家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批操作指南》,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开班。要求严格执行“双减”工作要求,对存在超标超前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办学。
整治违规聘用教师。严格核查培训教师的教学资质,掌握教师基本信息,并督促培训机构将教师信息向社会公示。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请相关考试招生机构或竞赛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命题人员)参与培训、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依法依规责令培训机构停止办学,对在职教师及相关在编人员依规依纪予以处分。
整治违规预收费。全面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坚决查处超规定时长预收费行为,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承诺书》范本,明确一次性收费时长不得超过3个月,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承诺书》并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全面清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对存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
据了解,该县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巡查”领导小组,建立7个巡查组分片包干,以明察暗访的形式,采取实地检视,查阅台账、零距离深访谈等有效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逐一巡查摸排,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对巡查情况一天一汇总,及时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有效监管。(特约通讯员:张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