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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学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2-07-27 18:47:51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日前,阜阳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学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到今年10月底,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从四个方面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及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避免燃气安全使用事故,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分级办学、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避免燃气安全使用事故,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开展自查,全面消除隐患。《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校内燃气用户重点聚焦燃气使用环节“七个方面”的典型问题(见附件)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确保排查不留死角,隐患见底清零。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用户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阜阳市教育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地各校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当作安全事故对待,引发安全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加强教育,提升管理水平。《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定期组织演练。要督促学校燃气用户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学校食堂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燃料。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罐(瓶)装液化气的使用管理,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或气改电。

  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当地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授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师生主动查找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通过12345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燃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广泛凝聚力量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陈洪雷 特约通讯员:来华军)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jcjy/40584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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