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朝阳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朝阳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朝阳“英才计划”新政聚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集聚平台、构建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三个方面,实施20项具体举措,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打造“天高任鸟飞”的人才乐土,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
朝阳“英才计划”政策措施包括加快引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科技人才。对引进的由“两院”院士等国家级计划相当层次人才领衔的团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对“数字朝阳、智造强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予以重奖。深入实施“带土移植”工程。每个评选周期引进支持5个左右对破解重点产业发展瓶颈、落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20万元奖励,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予以重奖。
汇聚人才干事创业,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集聚平台。朝阳市支持创新型县(市)区、园区建设。对新晋升的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晋升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晋升的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县(市)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支持高水平中试基地建设。围绕重点特色产业,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重大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创建一批高水平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对成效显著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创新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对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按业绩贡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朝阳市支持重点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对全职引进或新培育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重点企业,分别按每人最高20万元、10万元、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年度引进10名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且依法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重点企业给予奖励,博士、硕士、本科生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2万元、5000元、2000元。
对职业院校当年度为在朝阳纳税企业输送150名以上毕业生的,并与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名毕业生500元的标准奖励职业院校,最高奖励15万元。
引才机构或荐才个人为企业推荐并引进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成效突出的,可“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朝阳“英才计划”入选者可同时享受各地、各用人单位的人才政策,形成层层叠加的政策集成效应。朝阳“英才计划”评选周期为2年,涉及的奖励均为市政府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