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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特殊教育国际论坛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7 18:46:56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为推进我省特殊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助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于8月在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期间召开“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特殊教育国际论坛”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特殊教育国际论坛--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中国道路与国际借鉴

  二、会议时间

  2022年8月22日-25日

  三、会议地点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永久会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思雅路

  四、主办单位

  贵州省教育厅  陕西师范大学

  五、协办单位

  贵州师范学院  安顺学院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六、参会人员

  1.贵州师范学院、贵州开放大学、安顺学院、铜仁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特教学院(系)各1人;

  2.各市(州)教育局局长1人;

  3.各市(州)特殊教育学校校长1人;

  4.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六盘水市融合学校和幼儿园各1人。

  以上为线下参会人员名额,线上参会人员根据秘书处通知安排。

  七、活动内容

  根据交流周组委会部署要求,本次论坛会议以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围绕“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中国道路与国际借鉴”为主题,邀请“一带一路”国家、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研讨与合作交流,主要内容有开幕活动、学术交流、项目合作、艺术展示等活动,具体会务通知、会议资料将以微信方式发布。

  八、展览征集

  (一)征集目的

  推进我省特殊教育院校对外交流与宣传,以多形式、多角度展示贵州特殊教育成果与发展愿景,面向全省征集文艺展演节目及手工艺作品。展示节目及手工艺作品健康向上、立意新颖,展现特教师生与时代同行、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

  (二)征集时间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即日起至 8月1日。

  第二阶段:作品遴选,8月2-4日。

  第三阶段:展示交流,8月22-25日。

  (三)参展类型

  1.艺术展演节目

  (1)音乐类。声乐以重唱、小合唱为主;器乐种类不限,形式包括独奏、合奏等。节目选题与表现适宜国际会议展示,风格不限,演唱或演奏曲目限1首。

  (2)舞蹈类。体现传统+现代艺术形式,具有积极的教育内涵和艺术美感。

  各市(州)报送艺术展演作品1项,表演者以残障学生为主,准备节目视频版本,服装、道具和必配背景音乐、视频各申报单位自行准备。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视频版格式为MP4,分辨率高清1920* 1080P,帧率25.帧/秒,有片头片尾,标识作品名称和单位,保证画面和声音清晰完整,时间误差不超30秒,视频内没有任何广告、软件文字,片头名“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特殊教育论坛+节目名称+学校名”。

  2.手工艺作品

  (1)作品类别:包括纸雕、蜡染、编织、染织、刺绣、布艺等手工艺交流作品。

  (2)作品要求:作品精美,制作优良,具有创意,布艺类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50cm),泥塑类作品10cm以内。在作品背面或侧面正楷标签(5cm×4cm)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种类、作品尺寸(高cm×宽cm)、学校名称。各市(州)精选交流作品报送15件,邮寄作品做好运输包装,保证作品完好。

  九、会议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院校高度重视此次“交流周”,做好会议组织、筹备等工作,精选优秀节目及作品参加展示交流。

  (二)艺术展演节目视频和电子名单报送联系人:贵州师范学院 田婧,电话:18662383497。

  (三)手工艺作品实物和电子名单报送联系人:贵州师范学院 杨曼,电话:17785847973,寄送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特教系。精选优秀作品为对外教育交流纪念品,不再退回。

  (四)参会人员,请于8月2日前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参会人员信息(附件1),请登陆“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官方网站查询更多活动信息,并8月10日前完成网上登录、注册参会,选择参与“中国-东盟特殊教育国际论坛--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中国道路与国际借鉴”。会务联系人:贵州师范学院 朱紫桥,电话:13123600825,所有电子资料报送电子邮箱:dmztsjy2022@126.com,文件名格式:市(州)+申报项目。

  (五)根据交流周疫情防控要求,参会嘉宾和工作人员按照“应种尽种”的原则,无接种禁忌症的,均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后参会。在报到前,提前完成《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纸质版的填写并签字承诺,如实报告14天内旅居史和流行病史,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会前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

  (六)本次交流周会议不收取参会费用,参会嘉宾代表、会务人员和志愿者食宿交通费用由派员单位自理。

  (七)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杨  娟      胡  云   

  联系电话:18302536372   17785592160            

  会议QQ群:752135677

  

  附件1.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特殊教育国际论坛会议参会名单.docx

  

  

  附件2.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特殊教育国际论坛会议艺术展演申报表.docx

  

  

  附件3.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特殊教育国际论坛会议手工艺作品申报表.docx

  

  

  附件4.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7/t20220722_75667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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