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共同推进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广西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工作专班”更名为“广西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暨部区共建边境地区教育示范带工作专班”,并对专班成员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如下:
一、专班成员及职责
组长:刘友谊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李清先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孙国友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叶硕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农汉康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刘冰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覃壮才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谢建平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与教材处处长
曾晖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万锋锋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黄凯自治区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
陈标智自治区教育厅基本建设处处长
魏莹莹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处长
蒋国平自治区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处长
覃艳娟自治区教育厅副总督学、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旷乾广西教育研究院院长
李桂良广西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全斌广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梁桂华广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肖荣亮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对接广西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班工作,研究解决有关任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专班工作组及职责
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组、教师队伍建设与学生资助管理组、基本建设与经费保障组等4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边境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处室人员组成。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谢建平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与教材处处长
成员:覃艳娟自治区教育厅副总督学、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叶硕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涂怡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与教材处副处长
李一鸣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译审
黄景润防城港市防城区教科局教育股干部
许实放崇左市凭祥市教育局基教股干部
王浩文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师
工作职责:负责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边境地区教育重要工作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边境地区教育工作信息及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编发简报和新闻宣传;统筹协调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指导开展边境地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承担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组
组长:刘冰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成员:万锋锋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蒋国平自治区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处长
旷乾广西教育研究院院长
梁桂华广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覃其文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副译审
吴开春防城港市东兴市教科局综合股干部
黄汉毅崇左市宁明县教育局基教股干部
陶源泉南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
工作职责:指导边境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指导边境地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广应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指导边境地区开展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传承教育;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防教育;对边境地区教育质量进行诊断和动态监测;指导边境地区开展困境儿童关爱和家庭教育工作;规范边境地区民办义务教育办学;承担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队伍建设组
组长:曾晖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成员:黄凯自治区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
李桂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黄海崇左市龙州县教育局干部
黄福军崇左市大新县教育局改善办干部
黎芳露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边境地区教师补充,分层分类开展教研员、校长、教师培训;指导边境地区学校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指导提升边境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指导完善边境地区教师激励机制;承担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建设与经费保障组
组长:陈标智自治区教育厅基本建设处处长
成员:农汉康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覃壮才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魏莹莹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处长
全斌广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肖荣亮广西教育技术与信息化中心主任
马文锦百色市那坡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冯明光百色市靖西市教育局计财股干部
林金喜百色学院教育学院党政办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边境县(市、区)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指导边境地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居住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和校园文化附属设施建设;指导边境地区打造特色职业教育品牌,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指导边境地区学校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学生资助管理有关工作;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监督指导各级各类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承担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取得显著成效。工作专班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各边境县(市、区)要对本县(市、区)工作专班作相应的调整,便于与自治区工作专班对接协调。
联系人及电话:李一鸣,0771—5815198;王浩文,0771—58151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