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职业院校教材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全省职业院校2021-2022学年两个学期实际选用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拟选用的教材(含境外引进教材、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等)等。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填报。各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按要求汇总填报本校2021-2022学年两个学期实际选用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拟选用的教材信息备案表(附件1、2、3),备案表内容包括教材基本信息及使用情况。
(二)各地备案。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将本校教材选用情况报各市(县)教育局备案,各市(县)教育局应依据学校备案情况加强教材选用使用监管。
(三)省级备案。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将本校教材选用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市(县)教育局将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报送要求
1.各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于8月8日前,将教材信息备案表报各市(县)教育局。
2.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于8月8日前,将教材信息备案表(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Excel版备案表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市(县)教育局于8月11日前,将本地汇总的教材信息备案表(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Excel版备案表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各选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教材管理责任,及时备案教材选用情况。各地、各院校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国家和省教材管理有关精神,全面落实教材编写(修订)、审核、出版、选用使用等有关责任,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
四、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
刘东洋 王真真 0371-69691878
2.高职学校材料报送:
石景艳 13938259088
EMS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58号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教务处
邮 箱:zcjc@jyt.henan.gov.cn
3.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省属中职学校材料报送:
赵丽英 0371-65900316
邮寄地址:郑州市顺河路29号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420室
邮 箱:zcjc@jyt.henan.gov.cn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