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在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基础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由6-8名成员组成。主持人应为高校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申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主持人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意愿,年龄不超过45岁。主持人为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的,要具备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主持人统筹协调能力强,善于凝聚力量、带领队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工作成果。
4.所在高校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力,优先考虑已经落实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及已经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高校。
5.优先考虑曾获评省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在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高校辅导员团队。
二、申报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围绕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结合本校实际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校推荐。各高校按照要求组织评选、择优推荐。“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2个,其它高校限报1个。
3.评审认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公布结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工作室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的重要抓手,以此为契机,探索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工作室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各高校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审查,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
(三)各高校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推荐参评公示件及公示结果说明用EMS邮寄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表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份加公章),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9,邮编:450018。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szc@jyt.henan.gov.cn,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材料”。
联系人:郑燕辉,0371-69691982;王玲玲,0371-69691056。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