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原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1年5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并提前发布了2022年后中招政策的调整方向。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强调普通高中要“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期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对今年的中招工作进行部署,全面落实既定政策。
快来看看几个重点关注↓↓↓
关注一:原始分总分增加到910分
根据文件,今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50分。
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从890分增加到91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
关注二: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招生范围和对象按2021年发布政策调整
文件明确,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中外合作普通高中国际班、国际课程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可面向全省招生外,市县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属地范围内招生。
除公费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他计划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生源不足,经省中招办批准后,可跨区域招生。
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区,由省教育厅根据这些地区的申请,统筹调配省域内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为落实2021年提前发布的政策调整,从今年开始,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市县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
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将单列计划,招收不符合以上条件以及户籍在我省的外省学籍应届生。
海南省国兴中学作为省属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和政策暂不作调整。
关注三: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的户籍要求
文件规定,各市县的“省一级学校”和其他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标到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高于录取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0%。这与往年没有变化。
文件明确,“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条件的市县应取消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的户籍要求,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县应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的户籍要求。从2023年起,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有户籍要求的市县都应取消户籍要求。
此外,按照2021年提前发布的政策调整,文件明确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计划,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该“指标到校”计划由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该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中合理分配。
关注四:同一市县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一般在同天进行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要求各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6%以内。自主招生计划要面向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为提高自主招生计划的录取率,今年我省自主招生考试时间明确为5月中下旬,同一市县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一般应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县教育局统筹确定,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按照所在地市县教育局确定的时间进行。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要加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初中毕业生数量、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学校办学实际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区要从生源规模实际出发,尽快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本地学位资源供给,满足当地学生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
注:
厅直属学校为: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为: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