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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琼教语〔2022〕16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举办2022年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我省普通话测试队伍建设,为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人才支撑,结合全省“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省教育厅、省语委决定举办2022年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以充实各市县(学校)测试员队伍,确保全省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我厅(委)推荐参加2022年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培训人选的要求,各市县、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学)已按要求推荐了培训人选,我厅(委)决定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和考核,包括部分省级语言文字专家库成员、部分市县级优秀语言文字专家、部分优秀诵读教师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由于各地各校推荐培训人选较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培训中实际训练工作的特殊性,每班参与人数计划控制在60人左右,计划分2期举行。具体如下:
(一)第一期培训班主要面向各市县中小学校选派人员,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7日。其中8月1日报到,8月2日至8月7日培训和考核,8月8日离会。
报到地点: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琼海嘉积南龙酒店前台。
(二)第二期培训班主要面向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学)选派人员,时间2022年8月15日下午至8月22日。其中8月15日报到,8月16日-8月21日培训和考核,8月22日离会。
报到地点:琼海市嘉积镇银海东路2号琼海中源瑞君酒店前台。
三、培训考核内容
(一)培训内容
1.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普通话水平测试理论、实例讲解、能力训练;
3.汉语拼音测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测试能力考核;
4.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介绍及《评分办法》解读;
5.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
6.《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评分标准解析。
(二)考核内容
1.汉语拼音测验;
2.普通话水平测试;
3.测试能力考核。
四、培训考核专家
聘请我省资深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和优秀专家进行授课。
五、考核
本次培训人员参加汉语拼音测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能力考核全部合格后,个人需要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hainan.gjzwfw.gov.cn)申请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确认,经审核后颁发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的场地费、试卷资料印刷费、专家授课费用及交通费用、食宿费、培训班工作管理人员费用等由省教育厅负责,参训学员食宿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按有关规定报销。
七、有关事项
(一)要积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要求。参训人员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不适症状,不得参加培训。报到时提供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结果,参训人员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报到时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工作。
(二)培训期间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采取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佩戴口罩,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不与参训班以外的人群聚集。
(三)请各市县教育局(学校)按照已推荐的培训人员名单,通知其按照相应的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培训。
联系人:王 奋,联系电话:13337512169。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