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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和加强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30 21:07:20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为做好职业教育法实施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和《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14号)有关部署,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加强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和加强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中职学校班主任专业化水平为总体目标,探索适应中职学生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机制、方法,培育建设一批名班主任工作室,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建设一支优秀的班主任工作队伍。到2023年,培育建设60个左右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建设任务

  各中职学校要对照《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5)以下简称《标准》加强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

  (一)完善建设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室建设的主管校领导、责任部门、建设主体和负责人,德育、教务、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团委、后勤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制订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建工作团队。根据班级建设管理实际需要,组建规模适宜,年龄、教龄、班主任工作年限、职务职称及任教课程专业、研究领域、学缘等结构合理的工作室团队。校级工作室以本校班主任教师和作为班主任培育对象的教师为主体,校内外其他方面专家和教师为补充。

  (三)创新建设模式。深入分析师徒结对、专题任务驱动、专项课题引领、专门课程培训、模块化团队协作等做法的经验、成效和特点,聚焦落实立德树人,围绕班主任工作室定位和总体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兼容并包,创新探索时代特征鲜明、职教特色明显、实际运转有效、预期成果丰富的工作室建设模式。

  (四)丰富工作载体。围绕班主任沟通交流、政策传导、理论学习、课题研究、专题研讨、跟班见习、带班实践、专项培训、观摩展示、互评互鉴、压力疏导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拓展平台、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推动工作室建设走深走实,实现理论学习、工作研究、育人实践和班主任成长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组织实施

  (一)建设周期

  各校对照《标准》在校内开展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建设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由班主任及相关成员5-8人组成。班主任及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崇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人文素养,能全面掌握班主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建班育人的过程中既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引导学生,又能善于管理,主动利用社会各类教育资源,形成工作特色,并取得显著成效。

  3.在班主任工作领域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能及时掌握教育教学和班主任专业领域前沿的改革和发展动态,注重自我提升和自我发展。所带班级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文明风采”活动等竞赛和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所带班级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荣获市级及以上的各类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等可优先推荐。

  4.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活动组织和沟通交流能力,能带领团队勇于探索,能聚焦现实问题,服务基层实践,充分发挥引领、辐射和孵化作用,指导和培育中青年骨干班主任。

  5、近5年来,在国家、省、市组织的班主任职业能力比赛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曾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教科研课题研究或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者等可优先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大支持力度,指导推进本地区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要建立本地区班主任工作资源库,组织本地区班主任工作室加强沟通协作,深化共建共研共享。

  (二)各中职学校要充分认识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工作室建设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班主任工作改革创新,提升育人质量。

  (三)各市(州)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要做好有关工作成果的积累、汇聚和共享,成果形式主要包括:(1)有效的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模式、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工作室建设工作特色品牌、载体;(3)典型班主任工作法、育人实践典型案例;(4)有较大影响力的班主任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班主任工作研究、实践成果等。

  五、其他

  (一)每校每年可向市(州)教育局申报1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和1个典型案例,各市(州)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每年可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5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和3个典型案例。

  (二)“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项目申报材料,以各市(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在2022年8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建设方案、支撑材料和汇总表),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学校盖章扫描件)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各市(州)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工作室建设情况信息表、典型案例(3000字内)、典型案例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含单位盖章扫描件)。

  (四)我厅将汇聚工作室培育建设成果、典型案例,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并纳入我省中职德育工作队伍培训、宣传展示等,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全省中职学校推广应用,还将开展班主任工作室研讨、交流、共享等方面活动。对建设工作中发挥作用显著、贡献大的,给予经费支持。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李超,0851-85283692,邮箱:1252858073@qq.com

  

  附件:1.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doc

  

     2.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情况信息表.doc

  

     3.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汇总表.doc

  

     4.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典型案例汇总表.doc

  

     5.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标准.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7/t20220729_75861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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