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阜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阜阳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5日,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招生年龄满3周岁的幼儿。为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开、平稳、规范,阜阳市教育局强调了七项工作纪律。
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要同时抓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创建和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既要完成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目标,又要保证适龄儿童有园上。要科学制定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宣传以及报名、入园等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第三版)〉等五个工作指南的通知》,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保障、教育教学安排以及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2022年底前,无证幼儿园全面消除,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凡没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托班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阜阳市政府幼儿园、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纳入属地教育局统一管理。
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要积极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要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发改价费〔2021〕322号收费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数额在核算成本并报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阜教基〔2022〕14号收费文件执行。各类幼儿园严禁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
着力办好四件实事。一是加强学籍管理。规范招录新生的信息采集和建立学籍工作,原则上在幼儿入园一个月内完成学籍录入工作;继续做好学籍信息核对和转入转出处理,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二是做好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幼小科学衔接全面推行,坚持双向衔接、系统推进、规范管理,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三是规范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各地各园认真研究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四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2022年,各县市区要拿出不少于5%的幼儿园为2-3周岁婴幼儿开设托班,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必须开设普惠性托班。
强化宣传引导。各基层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网上报名。正确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设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幼儿家长咨询,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赵春花 特约通讯员:来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