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试点中小学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及各试点中小学要根据教育部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部署及我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与时间计划,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深化落实。
在推进平台常态应用方面,通知明确,要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自主学习、教师备课、双师课堂、作业活动、答疑辅导、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校交流、教育管理等各类场景中的常态化应用,服务于“停课不停学”和“双减”落地落实,将平台资源常态化应用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和教育督导评价重要内容,提高平台资源常态化使用效率。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开展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相关培训,帮助教师熟练掌握平台应用操作;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中的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三科统编教材等国家级示范培训课程,有机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暑期托管的学校,可依托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资源,丰富托管服务内容。同时,各校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学习资源,充实暑假期间学习生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在加强优质资源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建立资源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挖掘包含德育、劳动教育、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庭教育和教改经验等在内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结合地方文化、地域特色,积极开发优质的特色资源,并积极向省级、教育部推荐。同时,要建立资源质量审核机制,做好资源的审核把关,确保资源内容方向正确、科学规范、公益合法,注重资源的先进性、典型性、指导性、实用性。加快建立健全资源建设激励机制,把资源提供情况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配合开展国家和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调研与评估分析工作,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调查、实地走访查看、案例研究等形式,了解师生和家长平台使用真实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及建议,省级将委托省电教馆开展调研评估工作。
据了解,省教育厅结合示范性高中建设、中小学人工智能试点、乡村温馨校园创建等项目,确定了62所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试点校,通过示范先行,总结经验,强化引领,全面推进。
福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试点校名单
1.省属中小学: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属小学、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大附中
2.福州市:福州市中山小学、福州市鼓山中心小学、福清市高山西江小学、福州市屏东中学、福州格致中学、福州第三中学、福州第八中学
3.厦门市:厦门市滨北小学、厦门市同安区莲花中心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双十中学、厦门第一中学、厦门第六中学、厦门集美中学
4.莆田市:莆田市实验小学、莆田第一中学、莆田第二中学、仙游第一中学、莆田市第十一中学
5.三明市:尤溪县实验小学、建宁县客坊中心小学、将乐县万安中心小学、永安市第三中学、三明第九中学、三明第二中学、三明第一中学
6.泉州市:泉州市实验小学、安溪县金谷镇芸美小学、泉州第一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晋江第一中学、泉州第七中学、晋江市养正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安溪第一中学、德化第一中学
7.漳州市:漳州市实验小学、东山县大产小学、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龙海第一中学
8.南平市:南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浦城县盘亭中心小学、顺昌县大干中心小学、南平第一中学
9.龙岩市:龙岩市永定区实验小学、长汀县石人“八一”希望小学、龙岩第一中学、上杭第一中学、长汀第一中学、连城县隔川中学
10.宁德市:福鼎市实验小学、福安市民族实验小学、福鼎市赤溪小学、霞浦第一中学、福安第一中学
11.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澳前镇中心小学、平潭南海学校、平潭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