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试点县(市、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县(市、区)自评、材料评审和汇报演示等程序,对25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实施了绩效考核。考核评定:深圳市南山区等5个县(市、区)为优秀,佛山市禅城区等18个县(市、区)为良好,河源市东源县等2个县(市、区)为合格(详见附件)。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0日止。公示期间,如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20-37627067;电子邮箱:jjzx@gdedu.gov.cn,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试点县(市、区)绩效考核结果.xlsx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