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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11:58:25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设区市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有关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4号),现转发各地,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扩大就业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政策支持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多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为提高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对标对表有关部署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推动全区城乡社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原则上2022年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持续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2022年全区城市社区平均新增社区工作者数量达8%,争取每个城市社区今年至少招录一名2022届高校毕业生。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力争年底前各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引导,指导设立一批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鼓励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教育基金会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城乡社区服务业发展,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推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向城乡社区倾斜,按规定落实就业激励政策,力争到2022年底,各地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的城乡社区占当地城乡社区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及时归集并动态发布企业等用工主体岗位空缺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自治区将按规定对财力较弱和工作绩效完成情况好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三、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请及时通过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高校毕业生招聘情况”板块,按周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28983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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