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河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市、区)遴选和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1〕618 号),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考察推荐,省教育厅审核遴选、确认公示,我厅认定并命名商丘市为“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改革试验区”、郑州市郑东新区等14个县(市、区)为“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县(市、区)”、郑州市第九十四中学等149所学校为“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现将遴选结果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改革试验区和各试点县(市、区)要按照示范引领、探索创新、整体提升、抓出成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工作方案,并及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和有关意见建议报我厅。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目标分工明确、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大对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市、区)和特色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强指导管理,推动经验交流,统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请各地汇总本地区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工作方案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雪媛,电话:0371-69691753
邮 箱:zhangxueyuan@jyt.henan.gov.cn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