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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采取“十个一”措施坚决防范学生溺水

发布时间:2022-08-13 11:53:53作者:佚名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

  

  教育工作情况专刊 〔2022〕第24期

  (总第385期)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编

  2022年7月29日

  

  株洲采取“十个一”措施坚决防范学生溺水

  

  

  为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株洲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防溺水“十个一”工作措施,在全市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特别是在全国率先研发防私泳警示手环免费发放给学生,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今年以来学生溺水事故零发生。

   一是成立一个工作专班。按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家校联防联控”的要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县市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公安、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均按要求成立了专班,并特聘安全副校长,坚持定期调度,统筹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二是落实一份责任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坚持“一域一策”,对学生上下学沿线的重点水域等地,建立包保责任制,切实落实巡查、值守等管控措施,要求家长履行教育看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坚决筑牢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

  三是强化一套宣传措施。宣传、网信等部门将防范学生溺水列入宣传工作计划,通过新闻媒体制作播发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警示标语等,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已印制防溺水挂图2.8万余张,粘贴到校到班。印制防溺水宣传手册65万份,发放到校到人。发放防溺水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30多万份、开展防范溺水专题教育1.8万场次。组织所有中小学生观看由省教育厅联合芒果TV制作播出的“暑假安全课”及防溺水知识竞赛活动。

  四是配备一套设施设备。县市区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各相关权属单位和责任单位,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危险区域设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救生杆、绳、圈或竹杆、木板等本地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全市重点水域的防溺水设施设备配备做到了全覆盖。

  五是组建一支巡查队伍。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共组建1387支乡村(社区)巡逻队,落实危险水域常态化巡逻巡查机制,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对象的看护巡查,将巡查责任落实落细到人到时间。充分借助科技的力量,发挥水利、公安等部门的视频监测系统作用,结合无人机等设备使用,做好学校、村庄周边各类水域、河道的巡逻巡查。

  六是开放一批游泳场所。统筹整合利用各类资源,采取内部挖潜、购买服务、升级改造等多种形式加快学校和社会游泳场地设施建设,为学生安全游泳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假托管服务,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减少私自下水玩耍等现象。目前,株洲市已认定15所市级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学校和4家市级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校外实践基地。

  七是佩戴一个防私泳警示手环。株洲市专门研发了学生防私泳警示手环,给学生戴上“紧箍咒”。今年共投入480万元为小学5年级至高二男生免费发放警示手环16万多套,并于放暑假前将防范学生溺水辅助用品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加强对学生佩戴防私泳警示手环的宣传工作,指导监护人掌握佩戴使用方法,监护人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坚持每日佩戴,切实提高对佩戴工作的重视度和配合度,充分发挥防范学生溺水辅助用品功效。

  八是落实每日一次提醒制度。在溺水高发期,建立每日一次提醒制度,做到教育提醒高频次、不间断、全覆盖。每日放学前,要求班主任用两分钟左右进行防溺水教育警示。周末、节假日放假前,每个班级必须召开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两会”。在暑假期间,班主任结合天气变化情况,制定每日防溺水提醒标语,通过家校通、班级群向家长推送提示信息,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等方式每日进行防溺水安全提醒。今年以来,各地各校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10496场次,向家长推送防溺水安全信息219余万条。

  九是实行每月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在每年的第二、第三季度,市县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安委办、督查室、教督委等开展每月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市教督委将防溺水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每月进行随访督导;4、5月份,市委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市领导分别带队开展防溺水督查;6月份,市安委办组织教育、水利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水库(水域)及周边安全防范和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查;7月份,市委督查室组织2个督查组,对县市区开展防溺水工作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各县市区均组织开展了假期防范学生溺水专项督查。

  十是建立一套问责督导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溺水督导问责机制,切实加大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协调、督导、约谈与问责力度,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对照责任清单逐项倒查属地、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责任,对失职渎职、敷衍应付的,一律按规定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问责,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市委督查室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督查,确保学生溺水等各类学生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学生伤亡事故。

  

  

  


原文链接:http://jyt.hunan.gov.cn/jyt/sjyt/xxgk/jykx/jyqkzk/202208/t20220808_1075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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