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统筹整合公检法司工作力量,抓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七五”普法收好口、“八五”普法开好局。
一、抓制度建设,促工作运行规范化
出台法治副校长选配工作意见和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等内容。在11所市直属(管)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遴选聘任试点,选聘公安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20年起常态化推进并将双向遴选聘任范围扩大到全市检察系统。
二、抓队伍建设,促工作开展专业化
严格执行法治副校长任职资格条件,把政治素质摆在首位,注重专业能力和品德作风把关,通过联合考核、资格审查等程序,遴选素质好、作风好、有责任心的人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法治副校长1086名,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配备。
三、抓阵地建设,促工作载体精细化
整合资金1400余万元,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32所,配备专业讲解员、专职教师200余名,每年开展校外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00余次,覆盖学生3.5万名。发挥学校课堂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组织法治副校长编印并免费发放法治教育读本5万册,针对不同地域、类型、学段学生开发推广防性侵、防诈骗、防欺凌等普法课程。
四、抓教育提质,促工作形式多样化
组建法治副校长宣讲团,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全市12个区(县)106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1200余场,受益师生超过30万人。组织学校开展法治班会、模拟法庭、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调动学生学法用法积极性、主动性。
五、抓成效考评,促工作督导常态化
细化年度考核指标,围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5个维度对法治副校长进行评价打分,综合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了解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情况,并通过公示栏、工作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促进普法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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