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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 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8 11:34:22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大会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做好专业人才培养规划,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与行业社会需求侧相匹配,我厅牵头草拟了《关于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

  电子邮箱:scsjytzjc@163.com。

  

  附件:关于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关于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

  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5)》,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推进专业集群化、资源集聚化,加快培养服务重要领域、重点产业的紧缺急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断提升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专业竞争力和服务力,现就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以支撑四川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按照“专业围绕产业办,学校服务地方建”的思路,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优化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结构,着力培育和强化专业特色,提高人才培养的精准度,拓展复合交叉融合度,加快培养一大批服务我省重要领域、重点产业的紧缺急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的专业体系,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总体目标。经过3-5年努力,我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更加科学,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更加健全,“双师”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校企合作更加深入,形成省、市(州)、校三级专业建设体系;全省职业学校增设500个左右急需紧缺专业布点,建成200个中职名专业、50个高职高水平专业(群),20个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引领带动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区域定位,服务发展。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定位和特点,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引领,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建立区域人才、项目、政策协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用、联合培养的新格局。

  (二)需求导向,对接产业。主动对接我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建设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科学规划和设置专业,找准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映射关系,坚持服务面向与办学优势并重、职业岗位与技术领域兼顾,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定专业(群)建设规划。

  (三)精准定位,优化调整。依据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本科职业教育)不同层次职业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统筹推进专业(群)优化调整和建设,做好有效衔接。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跨界融合发展,对传统专业进行整合重塑、改造升级,形成分类发展、特色发展、集群式发展的模式,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逐步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匹配、优势特色鲜明,培养质量好、竞争力强的专业(群)体系。

  (四)产教融合、协同培养。紧盯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和产业变革需要,把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推行工学结合、双元育人,加大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力度,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共同培养地方重点发展产业紧缺技术技能人才,推动机制、平台、师资等交叉渗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构建人才培养校企命运共同体。

  三、重点任务

  (一)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强化重点专业布局。根据我省五大经济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不同区域职业院校对接需求,布局和打造优势特色专业。围绕成都平原经济区“一圈两区两带”空间发展格局,支持在成都大都市圈、天府新区和国际临空经济区布局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燃气轮机、先进核能、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民用航空运维、应急装备、网络安全、现代金融、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支持成渝发展带、成德眉资发展带布局数字交通、新能源、生物育种、现代农业技术、现代农机装备、医疗器械装备制造、医疗健康服务等相关专业。支持在川南经济区布局食品饮料、新材料、智能制造、汽车制造、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智能终端软件、设计包装、原粮种植、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康养服务等相关专业。支持在川东北经济区布局汽车汽配、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中药制造、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新能源新材料、丝纺服装、能源化工、农业生产、畜牧兽医、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等相关专业。支持在攀西经济区布局钒钛新材料、稀土金属、光伏设备、风电装备、新型建筑材料、中小型农用机械、现代农业、康养服务等相关专业。支持在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布局特色旅游、中藏羌医药、畜牧兽医、畜禽智能化养殖、生态环保、农村电子商务、民族文化艺术等相关专业。

  (二)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新专业布局。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需要,对接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鼓励职业学校开设智能装备制造、智能建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材料(锂电池、晶硅光伏等)、智能光电制造、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智能交通、智慧水利、绿色低碳、智能环保装备、工业产品质量检测、现代锻压(铸造)技术、智能化生产线安装与运维、液压与气动技术、城市燃气智能输配等相关专业,支撑现代工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设现代种业、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休闲农业、绿色食品生产、饲草生产技术、禽畜智能化养殖等相关专业,支撑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智慧健康养老、现代家政管理、定制旅行、民宿经营、供应链运营、智能物流、电商运营、应急救援、智慧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支撑现代服务业发展。

  (三)服务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加快传统专业升级改造。面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职业学校开设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嵌入式技术应用、区块链应用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密码技术应用等前沿专业,着力培养能够适应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科技、新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制造等一批传统专业。已开设制造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物流类等相关专业要加快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适应产业基础高级化发展趋势。

  (四)优化现有专业布局,分类调整专业结构。严格按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鼓励开设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职教本科专业。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中、高职专业。鼓励开设集成电路、区块链、信息安全、密码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清洁能源、绿色化工、先进新材料、智能(农业)装备、养老育幼等紧缺急需领域的高职专科专业,开设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烘干冷链物流、家政、养老、家庭社区服务等紧缺急需领域的中职专业。合理布点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程造价、学前教育、护理等高职专业,以及计算机应用、幼儿保育、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航空服务、电子商务等中职专业。适度控制高职护理、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工程造价、电子商务专业和中职计算机应用、护理、幼儿保育专业的招生规模。非艺术类高职学校原则上不新设艺术类高职专业,非医学类中职学校不新设医药卫生类中职专业,非医学类高职学校不新设医药卫生类国控、省控专业,非师范类职业学校原则上不新设教育类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中职目录外专业,确需开设的,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立足学校办学优势,优化专业(群)资源配置。鼓励有关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与产业部门、行业协会等共同制定行业发展人才供需白皮书,共同研制符合产业、职业和岗位需要的人才培养标准,积极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科学确定专业发展方向,鼓励打破原有专业之间、院系之间、校校之间、部门之间的壁垒,整合、优化现有教学资源,组建专业群,打造优势专业,形成高峰高原集群效应。要注重把学校工作重心和资源配置集中到人才培养工作中,将专业的招生计划完成率、毕业去向落实率、“双师型”教师比例、兼职教师授课比例、实践教学占总学时比例、生均仪器设备值以及横向科研项目、社会服务收入等作为效果评价、专业调整、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指标,引导资源向优势专业汇聚,支撑优势专业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培育专业品牌,办出特色和水平。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2-3个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超过3个。每所高职学校重点办好2-4个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超过5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业建设规划。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应发挥统筹指导作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发改、经信、国资、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设置和专业建设,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布局,避免区域内专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在审查备案新设专业时,应优先考虑有相关专业建设基础的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各地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总体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办学定位及办学条件,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一致的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所在行业、所在区域实际情况,注重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明确新设、撤销专业时间,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二)健全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中职学校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发布专业布点情况,将专业招生情况、升学就业情况、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基本依据。教育厅建立健全高职专业设置的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公布年度专业布点情况和省控专业名单,把专业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完成率、毕业去向落实率、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结果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基本依据。定期公布优先布局专业和省控专业,严格控制新设布点较多、重复率高、招生规模大、毕业去向落实率低的中、高职专业。

  (三)加强专业设置指导评价。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设立由行业、企业、教育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指导委员会,负责中职学校专业备案、专业办学水平评价等工作。中职学校新设专业应在有首届毕业生当年开展专业办学水平自评,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初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评价复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专业,须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内暂停招生;结论为“不合格”或结论为“基本合格”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该专业点,三年内不得再次新设。高职学校新设专业应在有首届毕业生的当年开展自评并向社会公布自评结果。教育厅根据各高职学校自评情况抽取不低于30%比例的专业,组织或委托第三方采取资料审阅、现场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结合学生技能抽查、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成绩,进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评价复核。凡复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专业,督促学校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内暂停招生,整改后仍不达标,责令学校撤销该专业点;复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责令学校撤销该专业点。撤销的专业点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新设。

  (四)建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与退出机制。职业学校应持续加强专业基本条件建设,确保开设的专业办学条件满足人才培养基本需要,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中职学校非新设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估,原则上每五年对辖区中职学校所开设专业组织开展一轮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建立“有进有出”的竞争机制。教育厅对非新设专业将不定期开展抽查,专业大类抽取比例不低于30%,抽查结果直接与招生计划挂钩。对办学条件不足、教学管理不规范、教学质量无保障,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2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点,实行黄牌预警、调减招生计划,并责令整改。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点,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其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点以及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实行黄牌预警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专业点,实行红牌警告,停止该专业点招生并予以撤销。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2/8/15/b5be5b409b1f462ab2450841ab217c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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